关于加强会员管理的通知
各位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
按照四川省文联、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关于加强协会会员的管理、培训工作要求,结合宜宾市摄影家协会工作实际,市摄协为规范会员管理,进一步推动协会工作,经研究决定,做出以下工作要求:
一、清理完善会员资料
为规范管理我市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市摄协所属会员,拟对省级、市级会员进行全面清理。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建立我市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电子档案和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电子档案。请符合条件的同志,认真填写四川省摄影家协会会员名册清理表(详见附件1)和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名册清理表(详见附件2)。请详细填写相关信息,并务必于3月26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至兰锋邮箱(411423812@qq.com)。联系电话:13990901703。
2、比照中摄协、省摄协《个人会员处分细则》,针对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本会章程,视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分。对死亡、服刑、摄影侵权并造成恶劣影响的省级会员、市摄协会员,按相关工作要求上报给四川省摄影家协会和宜宾市摄影家协会,由省摄影家协会、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研究决定,给予通报批评、暂停会籍、取消会籍处分,清理纯洁会员队伍。
宜宾市摄影家协会秘书处
2017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