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叙州区摄影作品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9-04-09 09:07:16

关于征集叙州区摄影作品活动的公告

 

广大摄影爱好者、叙州区摄影家协会各位会员:

为了宣传叙州区,吸引广大摄影人士以敏锐的洞察力和独特的视角进行摄影创作,通过优秀的摄影作品充分展示叙州区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产业发展、重大工程项目、美丽乡村建设,特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叙州区摄影家协会各位会员,征集叙州区摄影作品,欢迎大家踊跃投稿。

一、机构组织

主办单位: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宜宾市叙州区摄影家协会

二、照片内容

此次征集照片,通过镜头发现和推广叙州区的独特魅力,内容包括叙州区范围内的城市建设、农业农村、大企业、自然风光、历史人文、现代服务业、大工程大项目、交通大会战、城市乡村道路、社会事业、美丽乡村建设等。

三、截稿时间

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9年5月5日。

四、投稿规则

(一)作品必须拍摄于叙州区辖区范围内。

(二)广大摄影爱好者及叙州区摄影家协会各位会员均可投稿,投稿不收费,不退稿。相机、航拍均可,不接受手机片投稿。

(三)投稿作品拍摄时间不限;每个人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10幅。最好是单幅作品,组照投稿时组合成一幅。投稿作品有两幅以上的建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如:张三 18812345678。每幅作品文件名为:作品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例:《美丽叙州》张三 18812345678。组照要求每组不少于2幅,不超过6幅,每幅作品在标题后注明序号。

(四)投稿作品彩色、黑白均可。作品要求影像真实,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禁止非作者本人投稿;并保证其拥有该作品完整的知识产权。严禁转载、抄袭、添加、套改,不接受经电脑特技合成制作的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当调整。

(五)投稿作者必须拥有作品的完整著作权,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六)本次入选的作品,主办方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均拥有使用权,包括用于展览、出版物、媒体网络宣传、公益性的相关宣传、广告等,不另付作者其他稿酬费用

(七)投稿作品的评选,由中共宜宾市叙州区委宣传部政府新闻办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

(八)所有投稿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等,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九)所有投稿作者一经投稿,均视作同意本征稿所有规则条款。

(十)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五、投稿入选作品稿酬

投稿作品作者得到入选通知后,在通知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作品的原始图像文件或符合规定8M以上的调整后的图像文件,确定入选作品一幅200元或400元稿酬。否则视作放弃。

六、投稿方式

投片作品JPG格式,作品大小:长边不小于1800像素。

投稿邮箱823920900@qq.com联系人:宜宾市叙州区摄影家协会汪树嵘,电话:13198320666。

特此公告

 

宜宾市叙州区摄影家协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