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
(2019年2月21日市摄协主席团会议通过)
经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主席团研究决定,对“宜宾市摄影家协会入会条件”修改完善如下:
一、参与由宜宾市摄影家协会主办的摄影比赛,并在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作品一件,或者入选作品达到四件。
二、在宜宾市摄影家协会官网发表摄影作品,获得推荐作品达到80件或封面作品达到10件;提交入会申请书时,提供本人拍摄的代表作品10件,经秘书处审核并通过。
三、在市级以上主流报刊公开发表摄影作品10件,或者发表1000字以上摄影论文一篇。
四、长期积极参与宜宾市摄影家协会组织工作的热心人士。
以上入会条件自公告之日起执行。
宜宾市摄影家协会
2019年4月1日